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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企业所得税应由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缴纳,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无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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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wam
分公司成立当年是不就地预缴,全部由总公司注册地缴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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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所得税是按照税前利润计算的,不是按照税后利润计算的,不影响分摊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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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曹老师CPA
分摊比例没填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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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才可以自负盈亏,分公司的亏损或盈利最终是总公司承担或享受利益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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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平时可以先申报预缴,年终汇总在总公司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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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应当通过总公司汇总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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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最好咨询下分公司所在地税务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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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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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合并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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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一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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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厚积薄发
需要汇总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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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按照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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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木言
根据规定是可以的,不过最好和主管税务局沟通下,有些地方是有预缴要求的,比如不能低于去年同期多少之类。你一次把亏损全部弥补可能使预缴税款达不到当地预缴标准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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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小
需要汇总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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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而已老师
分公司季报如实填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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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独立核算的话,增值税是分开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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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 文件明确规定:除另有规定,总分机构的所得税征收法定实行汇总纳税,不区分是否独立核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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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1、从2019年第三季度开始,总分机构所得税,季度分公司自己申报,年报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分支机构只需递交分支机构财报递交给总机构进行申报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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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从2019年税务总局要求对于分支机构执行总机构汇总申报企业所得所,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优惠,以前年份地方各个税局在执行分支机构政策时候有些地方把其列入了独立核算并享受小微企业,但是2019年总局给予了统一规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单独享受小微政策,对于分公司之前是独立核算还需要单独做年度汇算清缴?这个问题需要您跟总公司协商并与总分公司所属税局做下进一步沟通,总局规定是要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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