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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入股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入股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账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
(三)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同时,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四)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员工入股分红如何记账?
1、企业员工入股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员工姓名
2、企业年终宣告派发现金股利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3、企业支付已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员工入股分红,应当通过"实收资本"、"利润分配"、"应付股利"以及"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应付股利是指企业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包括应付国家、其他单位以及个人的投资利润.
以上文章内容对公司入股的方式有哪些,以及员工入股分红如何记账,分别简述介绍,我们从中了解到公司常见入股方式是以货币方式以及其他非货币形式,非货币方式比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等。在会计实际工作中关于入股和股权转让等问题是比较多的,如果涉及这块业务不知道怎么处理的,可以在会计宝平台上向专家老师发起咨询,平台上面的老师都是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在职老会计,入驻条件至少中级及以上职称,不低于五年全盘帐工作经验,还要答题测试通过了才能入驻平台,利用业余碎片时间在平台上向大家提供帮助,绝对的实战经验,不是纸上谈兵,可以放心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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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2024年我们公司出资2010万元成立子公司,2025 年8月31日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是20014563.07元,评估价值是20098169.52元,2025年12月出售10%的股权,收到价款2009820元,我该怎么收到的这笔款项 问
您好,您的意思是怎么做账是吗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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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产品(合伙制)收到项目回款,未完全覆盖投资成本,请问是直接冲减项目成本,还是按项目退出比例确认冲减的本金和投资收益 问
您好我这种情况是按照项目退出比例重建本金货物投资收益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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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我们公司25年之前是A公司,但是后面股权变更为B、C公司,然后实缴金额只有0.5亿元,这个该怎么做账分配呢? 问
您好,这种情况0.5亿怎么分配给BC的呢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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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联企业资金拆借的增值税申报问题。企业间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合同规定了借款利息,利息部分母公司需要按月按贷款服务申报增值税吗?有税收优惠吗?母子公司合并前(股权变更前)的借款利息暂未申报,需要以同等方式补报吗? 问
企业间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合同规定了借款利息,利息部分母公司需要按月按贷款服务申报增值税吗?需要申报增值税的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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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集团化管理的企业涉税问题。该公司这月进行了一系列股权变更,实控人名下公司整合,变为一家母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全部暂时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为止几家公司分别税务申报,股权全部变更完成后需要进行集团申报吗?但是所有公司全部为独立法人,这种情况可以集团申报吗?原因是,几家子公司承担的功能各有不同。有的作为日常管理的纯费用中心,有的只产生收入(销售企业)。但如果不能集团申报,他们这种不同公司不同职能该怎么进行财务和税务管理呢,纯收入的子公司会产生大额所得税。盼详细解答,十分感谢。 问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需各自独立申报纳税,不能合并申报。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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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集团化管理的企业涉税问题。该公司这月进行了一系列股权变更,实控人名下公司整合,变为一家母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全部暂时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为止几家公司分别税务申报,股权全部变更完成后需要进行集团申报吗?原因是,几家子公司未来将要承担的功能各有不同。有的作为日常管理的纯费用中心,有的只产生收入(销售企业),这样的话按集团申报是不是更加合理?这种模式需要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变更吗?再请教一下,我们想了解企业集团管理当中的重点涉税项目和风险管理(主要是事前管理),有没有可以参考学习的资料或书籍可以推荐?十分感谢。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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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自然人股东认缴知识产权出资,已到期未实缴,再转让股权的时候,对于出资瑕疵的股权可以低价转让吗?对于自然人股东和公司又有什么影响呢? 问
1.?对自然人股东(转让方)的影响 ? - 需承担出资补充责任:依据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若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该笔知识产权出资,转让方要对未缴部分承担补充责任。若转让时未告知受让人股权存在出资瑕疵,转让方还需独自承担出资不足的责任,即便和受让人有内部免责约定,也无法对抗公司债权人。 ? - 面临税务核定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7号公告,若低价转让无正当理由(如非转让给近亲属、非因企业经营受重大影响等),税务机关可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因该股权未实缴,财产原值为0,若低价转让被认定不合理,转让方可能被要求补缴高额个人所得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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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专利技术上的名字是自然人股东A的,专利已过户到甲公司。但私下有协议,其中80%是自然人股东A的,剩下20%是公司B的。在完成股权实缴的时候,可以先由自然人股东完成80%的实缴,后期等到公司B成为股东后再由公司B完成20%的实缴吗? 问
您好,这不行,这个都是a股东的 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