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什么时候核算附加税
什么时候核算附加税
附加税的计征依据是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如果当月有应交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就要按应交金额依规定的比例(各地的征收比例不一样)计算应交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本月进大于销,没有应交增值税,如果你企业也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本月不需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月底算出来了应交增值税的税额,然后计提做一张凭证,不用附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次月收到银行代扣的税单时做,附件是银行拿回来的税单.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预缴增值税是否同时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九条规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第十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
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退还纳税人.
以上文章内容对什么时候核算附加税以及预缴增值税是否同事缴纳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分别简述介绍。一般会计在做计提增值税的时候就需要同时对附加税进行计提,附加税是根据增值税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捷星计提核算的。会计在日常处理企业纳税申报的时候还会遇到各种税费的计算及申报,难免会遇到不清楚怎么处理的,那么大家遇到问题的时候就可以在会计宝平台上,直接咨询在线资质老会计,想必会有大的收获。
-
老师,昨天税局人打电话说我们公司2022年汇算清缴报告的期间费用里面各项税费数据跟我电子税务局系统入库的对不上,说系统入库数据是96644,我核算一下,2022年附加税加残保金再加印花税是6万多,个人所得税3万多。我想知道期间费用这个各项税费必须要跟税局系统要对的上吗?税局人让我把36万社保调到薪资那。想知道税局系统入库数据是以什么样标准算出来的9万多,截止开始日期和包括哪些税费 问
你好 答
-
老师,问一下就是自己组装的电子桩,但是他们领用的材料没办法做到一对一核算,这种要怎么处理?就是采购的物品单价不一 问
如果说采购的材料当时采购就用了,没有库存或库存很少,当月结转成本时就根据采购的数据直接结转 答
-
你好,咨询下之前一般纳税人已经缴纳了增值税和附加税,但是7月份红冲了,后续都不在开,主表上显示增值税留抵,但是附加税没有显示,是不是附加税不能抵不能退了 问
收到 答
-
已知A采购B的产品,省总是传媒公司的,传媒公司是B公司的,B公司产品成本价5.7,但是给省总的产品成本价是含税价8.91 ,A通过省总卖给传媒公司的客户销售价是19.8,A和传媒公司每月对账,需要收取19.8的7个点,第一种方式是A按照5.7采购B的产品,还有一种方式是B给A成本价按照18高开,哪种方式对于AB来说都合适?最后产生的税费分别是多少?A的扣点是多少?如果扣除A要收的7个点,A还要收多少税费?给省总核算提成的时候是按照销售价19.8➖成本价8.91结算但是产生的增值税由省总承担,B公司给传媒公司回款10.89,给B公司开发票6个点,省总的提成由传媒公司发,传媒公司想对公转给省总,省 问
每个公司间的关系和联系是什么 答
-
老师,问一下就是企业付一笔费用,帮同行付。不含税1440,然后对方要发票,那我在算的时候需要考虑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吗?增值税就是1440×1.06=1526.4 问
开发票就涉及到税 答
-
老师,想问下利润表里的附加税是不是要跟增值税报表的一样才对? 问
附加税是不是要跟增值税报表的一样才对?不一定,附加税包含的范围比较广,比如印花税、房产税、资源税等 答
-
旅游公司财务处理核算利润 问
收入确认与账务处理 1. 预收团费(行程前) 逻辑:预收款项不确认收入,先计入“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 分录:借:银行存款 / 库存现金;贷:预收账款 / 合同负债。 2. 行程结束确认收入(行程后) 逻辑:旅游服务完成、控制权转移,按实际结算金额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结转预收账款。 分录:借:预收账款 / 银行存款(补收尾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代订业务收入(手续费) 逻辑:代收代付款项不计入收入,仅将收取的手续费确认为收入。 分录: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 成本归集与账务处理 1. 直接成本归集(行程中) 逻辑:为游客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导游费等,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时);贷: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2. 差额征税成本抵减(核心差异) 逻辑:旅游行业适用差额征税(收入-可扣减成本=计税销售额),可扣减成本对应的增值税额需进行抵减,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分录(一般纳税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 主营业务成本(差额);贷: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分录(小规模纳税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差额抵减) / 主营业务成本(差额);贷: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三、 期间费用与税金处理 1. 期间费用(日常运营) 逻辑:销售费用(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管理费用(办公费、房租、管理人员工资)、财务费用(手续费、利息)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分录:借: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 / 应付职工薪酬等。 2. 税金及附加 逻辑: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分录: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教育费附加等。 四、 利润核算与结转 1. 结转损益(期末) 结转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贷:本年利润。 结转成本费用: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财务费用 / 税金及附加。 2. 计算净利润 逻辑:本年利润(结转后)即为利润总额,扣除当期所得税后,即为净利润 答
-
现情况是:资产负债表库存数与实际不符,差额部分是发出商品 ,现有财务软件不能新建一级科目发出商品,导致发出商品在库存商品内核算,问:1.如果遇上检查,这种情况某局认可吗?(实际库存数应该减去发出商品)2.现有情况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3.如果换成金蝶或者付费软件,情况一:发出商品,货不在库,但销项发票还没开。情况二:进项发票还没到,货已售,销项已开,这两种情况是不是需要生成凭证,才能保证库存数相符,正确做法是这样的吗 问
资产负债表库存数与实际不符,差额部分是发出商品 ,现有财务软件不能新建一级科目发出商品,导致发出商品在库存商品内核算,问:1.如果遇上检查,这种情况某局认可吗?(实际库存数应该减去发出商品)意思是实际库存比账上的少,差额就是发出商品,可以准备合同和仓库的发货单等做证明,税务那边一般是认可的 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