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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好吗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劣势
1、加大了合伙交易相对人的风险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赋予无过错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割断了合伙人之间的无限连带责任,使有限责任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与合伙共同经营管理的财产相分离,实际上缩小了向合伙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财产的范畴.这就将部分本来应由合伙人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债权人.正因为如此,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6条才要求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向交易相对人警示风险.违反者,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另外,在与合伙交易时,它使交易相对人关于交易风险的评估由统一的标准变为多个指标.在普通合伙的情况下,由于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相对人只须关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及信誉,即可;而在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形下,相对人既要区分哪些人是无限责任合伙人,哪些人是有限责任合伙人,又要考察合伙是否提供了足额的替代责任资源,以及合伙人的个人财产状况.这无疑会加大交易相对人的成本.为了防止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与债权人风险分担方面,可能出现的失衡现象,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规定,合伙不能偿付到期债务时,或合伙的资产额不能偿付应当偿付的合伙内优先权时,不得进行红利分派.英国《有限责任合伙法》规定:"如果在清算前两年内,合伙成员提款时知道合伙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者预见到合伙在自己单独提款或与其他成员一起提款后变得无清偿能力,则清算人可以行使资产取回权."我国有学者主张,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方面有利于促进这些职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不过多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甚至有学者主张,对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合伙人的出资类型应加以限制,并设置出资最低限额的限制.
2、增加了司法审判成本
由于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立法中,无论是无限连带责任或是有限责任,法律并没有直接分配给特定合伙人,而将其交给了法官在个案的审判过程中加以确定.这无形中加重了法官的负担,法官在涉及有关特殊普通合伙的债权、债务纠纷时,除了甄别、采信证据进行事实判断,确认责任外,并通过认定执业合伙人有无过错,在我国还要求法官进一步划分重大过失与非重大过失,以便区分合伙人之间承担责任性质,即落实哪些合伙人应承担有限责任,哪些合伙人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利益冲突复杂化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这种制度的创新设计,不仅加剧了合伙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而且会激发合伙人之间新的利益冲突.一方面,由于一部分合伙人获得了割断无限连带责任的保护,加大了债权人的交易风险.为了控制和防范风险,在交易时债权人只得要求所有的合伙人都在相关的文件上签字以便证明该行为处于其直接控制和监督之下,或者要求所有的合伙人出具对该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书.交易变得复杂化,不仅拉长了完成交易的时间,降低了效率,而且会使交易成本上升.另外,合伙人之间因承担责任性质,轻重有别,就会对合伙的某些事务产生利益分歧.例如,在合伙利益分派方面,那些受有限责任保护的合伙人倾向于更多、更高的利益分配;而那些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则希望合伙维持较大财产额,以避免被追索直接个人责任.
特殊普通合伙是什么意思?
特殊普通合伙,一般指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因为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通常只为少数的、受过专门知识教育与培训的人才所掌握,而在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个人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经验等往往起决定性作用,与合伙企业本身的财产状况、声誉、经营管理方式等都没有直接的和必然的联系,合伙人个人独立性极强.
通过以上文章内容我们对特殊普通合伙有了一定的了解,特殊的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因为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通常只为少数的、受过专门知识教育与培训的人才所掌握而,劣势也比较明显,比如说加大了合伙交易相对人的风险,增加了私发审判成本费用和多方之间利益冲突更加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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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合伙人经营所得申报问题 问
您好,有问题您可以说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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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还有就是我们付供应商货款的时候,不小心把他们之前项目的货款一起付了,但是这个货款不应该我们付,但是后面这个和老板一起的合伙人又把我们付的这个货款又转给公账里面了,这个算收入吗?? 问
不算,这不属于你们的收入,你们把这笔不用你们付款的钱,付出去的时候计入到其他应收款,等合伙人转进来的时候冲其他应收款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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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产品(合伙制)收到项目回款,未完全覆盖投资成本,请问是直接冲减项目成本,还是按项目退出比例确认冲减的本金和投资收益 问
您好我这种情况是按照项目退出比例重建本金货物投资收益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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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 橙子公司 目前总支出65万 收入55万 出资比为 张佳出资60% 李四出资40% 收入分配比为 张佳45% 李四55% 合伙人 张佳 应收公司款(=实收)部分17万 总计转入公司25万 李四应收款为38万(=实收) 目前橙子公司 张佳 李四如何 注资到账上 问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这么处理,欠款合出资分开,先按照比例出资再规还欠款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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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的税务变更流程 问
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需先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审批和工商变更,再在30日内办理税务变更,还需结清变更涉及的税费,具体流程如下: 1.?前置准备:先向司法局提交合伙人会议决议、变更协议等材料,获批后换发新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再凭该许可证及变更材料到市场监管局办工商变更,拿到更新后的营业执照和工商变更通知书。同时备好股权转让协议、新老合伙人身份证明、修订后的合伙协议等材料,若涉及股权变动,需提前核算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应缴税费。 ? 2.?办理税务变更:可线上或线下办理。线上登录电子税务局,找到“变更税务登记”模块,填报合伙人变更信息,上传营业执照、工商变更通知书等材料提交审核;线下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及公章,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窗口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提交材料供工作人员审核。 ? 3.?缴纳相关税费并确认变更:审核时按要求缴纳税费,比如按股权转让协议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原合伙人若有转让收益,需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费结清且材料审核通过后,税务系统会更新合伙人信息,完成变更。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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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合伙人缴纳了经营所得税怎么做账? 问
借:其他应收款-合伙人个税? 贷:银行存款? ,合伙企业收回替合伙人缴纳的个税: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合伙人个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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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有限合伙,之前有家对外投资卖掉股权,现在收进来收购款,要分红给股东,请问股东分红要到年底嘛? 问
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交经营所得税个税,分给公司计入投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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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在申报季度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变更后的合伙人可以用之前合伙人的弥补亏损的数额吗? 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合伙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这里的亏损弥补是针对合伙企业而言,合伙人的个税是独立的,新合伙人不能弥补原合伙人的亏损。 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