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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交个税还是企业所得税
1、合伙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组织形式.
2、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个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与个人税的区别如下:
1、税收对象不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是居民和非居民个人.
2、税率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3%-45%之间.
3、征缴方式不同:企业所得税一般为查账征收、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般为企业代扣代缴、个人申报及其他形式征收.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税指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以上文章内容我们了解了个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区别,以及合伙企业缴个税还是企业所得税,总的来说合伙企业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个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重要区别在于税收对象不同、税率不同、征缴方式不同。计算不同的税费需要根据政策对照自己的情况来,结合在一起可能就比较复杂,每天会计宝平台上有很多咨询税费计算、税费账务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如果你也有这方面的疑问,欢迎在线咨询专业老师。
计提工资时含着社保个人部分计入管理费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个人部分需要调增是吗?不用的 答
企业所得税季报从业人数的统计范围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具体来说,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无论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是全职、兼职还是临时工,只要为企业提供劳务并获取报酬,都应计入从业人数。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虽然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在本企业实际工作并由本企业承担工作任务,也属于从业人数的统计范围。此外,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从业人数时,需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所有从业人数。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针对你提到的几种特殊人员,是否计入从业人数具体分析如下: - 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入。退休返聘人员无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不符合从业人数的统计范围。 ? - 分公司人员:计入总公司。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 - 与公司签订长期劳务合同的人员:若形成劳动关系则计入,若为劳务关系则不计入。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应计入从业人数;如果是劳务合同,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从业人数统计范畴。 ? - 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的实习生:在校实习生不计入,非在校实习生视情况而定。在校学生参加企业实习,不属于从业人数统计范围;若非在校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计入从业人数,否则不计入。 ? - 法人:不计入。法人虽为企业相关人员,但在其他单位任职且由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发放工资,未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不应计入本企业从业人数。 答
不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并非只申报 GP 执行事务合伙人,而是需要对所有自然人合伙人进行申报。 答
你好,您的意思是直接补了税,就是公司承担了是吗 答
1个 答
同学你好:暂估入账,是增加了成本,减少应税所得。暂估的成本票要在汇算清缴前,也就是25年5月30日之前取得。否则要补税。 答
不是的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