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24 16:11:51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建筑劳务公司清包工,简易计税,主要是成本是人工,现在甲方没有钱,都是抵房给总包,总包抵给我们,我们再抵给包工头,请问账务处理怎么处理及记账时间,凭证手续需要什么?
以房抵债的话,你们收到房屋通常计入固定资产,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你们吧房屋抵给包工头,按照销售处理,涉及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房屋的过户或者抵房合同都是可以留档备查
我们有开发票给总包的
都是抵给个人的,怎么能算我们的固定资产呢
你们开发票给总包确认收入
总包给你款,但是现在没有给你钱,而是给你的房,你又把房抵给别人还债,可不就是你的资产
我的分录是怎样的?
我是这样做的分录,请问对吗
抵房的话理论上要考虑税费,但是实操中有你这样直接往来对冲的,但是这样处理,后期税务查到会有税务风险
应该是怎样处理的呢
不考虑进项税的情况:借:固定资产 dai应收账款(总包) 房子抵给包工头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dai固定资产 发生的税费等:借固定资产清理 dai银行存款 抵给包工头 借:其他应付款等-包工头 dai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然后把固定资产清理的利得或者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类科目
老师我这样做有什么税务风险呢?
老师你这个分录我有点迷糊
甲方没有给我们开票
甲方没有给你开票,但是实际业务也是她处置房产了,
税务目前是以票控税,但是不是说没有发票就不确认收入和税费,属于征税范围内的即使没有开票,该交税还是要缴税。只不过没有发票税务不好查而已,但是如果真的查到,可能会涉及补缴税款,还会涉及罚款和滞纳金
我们这个要交什么税
企业将资产用于偿债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税不是销售方房地产和个人交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我们在开票的时候就交过了
那总包方把房子给你了,你又把房子给包工头,你也是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呀
你开增值税发票是提供的服务,确认的收入
这个增值税是你卖房子应该交的增值税,不一样
房子的户名没有过户到我们公司
税务局征税不看这个
老师比如我们抵房100万那得要交多少税啊?除了增值税还有哪些?
做账的时间是按签三方协议的合同时间吗还是?
通常销售房产涉及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购买房产涉及印花税、契税
不动产为权属变更的时候确认,先开发票的按照开票时间确认
我们需要要开票给个人吗?
没有必须规定要开具发票,对方要的话可以开
甲方开票是开给我们还是实际上户的人呢
那我们不是亏了呀?实际工程款开票都交过税了,现在抵房我们又多交一道税
所以实操中会有一些企业,直接做债权和债务的抵消,房子直接是债权债务人过手,我只能说实操中会有这样的操作,如果您不放心,可以和您的主管实务机关确认下
税务机关
老师您刚刚说的对方要的话可以开票,但我们是劳务公司只能工程服务票,这个房子我们怎么开的出来呢
不应该是甲方开的吗
同学,你在看下我上面的说的
咱们先不考虑你把房子给包工头,正常的总包方把房子给你,这个房子是不是你的资产
没有必须规定要开具发票,对方要的话可以开,这句
不开票不影响纳税申报
那甲方又有开票给个人啊
你不想缴税,也不想承担一点风险,就让对方给你转钱
对方就是没有钱,只有房子 这几年房地产都不景气
那税务局会因为你没有钱,就不让缴税了吗?
那这个不是重复征税了吗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个是税法的规定,如果您有疑问,可以和您的税务机关确认。
就像你说的那样,A卖货物甲给B,B卖货物给C,C如果没有钱,再用货物已抵债,你说让C把东西直接给A,中间B不是少缴了一个环节的税款,链条就不完整了
中间b卖货给c已经交过一次税了呀在开票的时候
你没有看清楚,顺着看是卖甲,逆着看是卖已
乙
不一样的东西
不能因为你销售手机交过税,在销售电脑就不用缴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