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24 13:30:47
在建筑公司挂靠的工程,个人到税务局给建筑公司开成本发票材料费或者人工费怎么规避风险,公司与个人没有资金往来,
个人既然挂靠建筑公司的工程了,那个人给公司提供了发票,公司扣完挂靠费之后就按照应给个人的钱根据拿过来的发票给他支付钱就可以了
这里不是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的问题吗?
用2020年开具的发票补2019年成本,今年的税1%.这样符合要求吗?如果不符合应该怎么规避风险
涉及到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按照正常的税收管理去缴纳和做账即可。用2020年开具的发票补2019年成本,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时间,发生时间在2019年只是发票开票开具的时间点在2020年,并且在汇算请教前取得,那就可以享受税前扣除
2020年与2019年税不一样啊,现在开发票1%的税啊
个人既然挂靠建筑公司的工程了,那个人给公司提供的代开发票,不存在违规行为,是这样吗?
如果开1%增值税的发票税法规定是业务发生时间是在3月-5月期间的业务才能申请开1%增值税发票
挂靠业务本身就是不合规的业务,但是建筑行业这种情况普遍存在,所以只要发票和业务能对的上说的过去目前税局也是默许的
那就是说1%的发票抵扣2019年的成本费用是不可以的,那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规避
开3%还可以,1%税率只在2020年3月-5月才实行的,时间点上是定死的
这个有文件吗?要不我要求她们换也没有理由啊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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