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你好,根据北京市以往情况及相关通知,北京市最新社保基数一般在7月公布。如2024年度各项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在2024年7月31日公布的。 缴费工资申报不必在6月底完成。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期限为6月10日至7月25日,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此期间内申报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621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dy老师
工商没有备案为股东,有投资合同可以作为投资款入账吗?根据谨慎性原则,不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6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93 0赞 0评论 收藏
你好,有什么问题您可以说说,看看能否帮您解决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08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只填写公司负担的部分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83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这个需要看您当时注册选择什么了,比如说公司性质就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附加税 如果选择的是个体户就是经营所得个税 增值税附加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56 0赞 0评论 收藏
公司注销时,实收资本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退回股东。公司需依法完成清算程序,在清偿全部债务、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后,若有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的约定,实收资本可以返还给股东。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在清偿债务等程序中,实收资本一般不能退回股东,股东可能还需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939 0赞 0评论 收藏
工人工资分录处理 1.?计提工资时: ? -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或“主营业务成本”) dai: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2.?发放工资时: ? -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dai: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若有代扣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476 0赞 0评论 收藏
是公司出租还是个人出租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31355 0赞 0评论 收藏
你好,应该申报但是却没有申报,这些无票收入就会一直挂账肯定是有影响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651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没错的,就是员工的应发工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40 0赞 0评论 收藏
工商年报中社保信息的参保人数应填写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通常就是12月31日的参保人数 ,如果8月份员工已全部离职,那么12月期末参保人数为0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844 0赞 0评论 收藏
开给个人的发票,您好,这个没有金额限制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69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3005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你这个是什么业务?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169 0赞 0评论 收藏
35万普票要全部交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531 0赞 0评论 收藏
公司有外币账户吗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994 0赞 0评论 收藏
稍等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525 0赞 0评论 收藏
- 税款方面 ? - 增值税: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通常为3%(目前有优惠政策),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税率根据行业不同有13%、9%、6%等。若分公司有未完成的销售业务,合并到总公司后,按总公司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可能会使总公司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但如果分公司有较多进项税额未抵扣(如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情况),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在总公司进行抵扣,从而减少总公司的应纳税额。 ? - 企业所得税: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分公司注销后,其资产、负债等并入总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总公司需将分公司的经营成果纳入统一核算。若分公司注销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可在总公司盈利中进行弥补,从而减少总公司的应纳税额;反之,若分公司有盈利,则会增加总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增加企业所得税税款。 ? - 税负方面 ? - 增值税税负: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受进项税额抵扣的影响较大。若分公司注销后,总公司能够取得更多的进项发票用于抵扣,或者分公司原有的进项税额可以在总公司抵扣,那么总公司的增值税税负可能会降低;反之,如果分公司的业务并入总公司后,总公司的销项税额大幅增加,而进项税额抵扣不足,增值税税负就可能会上升。例如,分公司主要从事零售业务,客户多为个人,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总公司从事生产业务,有大量的原材料采购等进项税额,分公司注销后,其业务并入总公司,总公司的进项税额抵扣充足,增值税税负可能会降低。 ? - 综合税负:考虑到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分公司注销后,总公司的综合税负变化取决于各项税种的综合影响。如果分公司的业务性质与总公司不同,例如分公司享受某些税收优惠政策,而总公司不享受,那么分公司注销后,总公司的综合税负可能会上升;反之,如果分公司的税负较高,而总公司有更多的税收筹划空间,综合税负可能会下降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3862 0赞 0评论 收藏
总分公司的报税方式根据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以及税种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介绍: 分公司独立核算 - 增值税:分公司作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按照正常规定,根据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凭取得的进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然后在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 企业所得税:分公司单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分公司名义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再参与总公司的汇算清缴。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 - 增值税:通常由分公司在当地缴纳,按总公司的要求进行申报操作。但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 ? - 企业所得税:一般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并缴纳,分公司不单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只是将其经营数据汇总到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核算应纳税额后,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分公司需按总公司分配表的数据在当地预缴部分税款。 总公司报税 - 增值税:汇总分公司的增值税数据,统一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 企业所得税:实行汇总纳税,将总公司和各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等汇总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规定的分摊方法,计算出总公司和各分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总公司统一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分公司按规定预缴。总公司需要准确计算并分摊税款,同时要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汇总纳税的相关资料。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140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