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venus老师
(1)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时会计分录为: 借:工程物资 dai:银行存款 (2)领用工程物资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dai:工程物资 (3)工程完工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dai:在建工程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416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属于动产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8164 0赞 0评论 收藏
企业所得税是看你利润,按税法调整后的所得额交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32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总金额,价税合计入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4783 0赞 0评论 收藏
你好,不一定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4881 0赞 0评论 收藏
专票是代开的吧,在第二行有数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97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你结转损益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74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陈米老师
个体可以享受个体相关税收政策,也可以开票给公司。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47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夏老师
借:制造费用 20000 借:其他应收款一员工电1000 dai:银行存款21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dai:其他应收款-职工电费 1000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82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dy老师
主要原因可能有:1、没有结转损益。2、软件取数错误。3、手工帐的话,那就不一定了,不会做表格也会导致出错。其他的你就查账把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6269 0赞 0评论 收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第十一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执行。 第十二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3915 0赞 0评论 收藏
和施工相关的人工费就是记到相关成本里面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4850 0赞 0评论 收藏
如果对方是自产自销的农产品,你们可以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4978 0赞 0评论 收藏
建议你签订租赁合同,这样税前扣除就没有任何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4363 0赞 0评论 收藏
建筑企业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预缴税款;跨地级行政区范围提供建筑服务未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296 0赞 0评论 收藏
你好,跟据价值大小计入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572 0赞 0评论 收藏
你好,合计11吨组合的可能性有很多种啊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3696 0赞 0评论 收藏
借:预付账款 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432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甜甜老师
合同所载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5590 0赞 0评论 收藏
是的,同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4215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