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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报税一般每月15号之前遇到节假日顺延,至于社保几号扣款需要看你们企业情况及当地规定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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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响,会对企业产生罚款和滞纳金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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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这要问下当地社保局,以当地为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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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如果是个人出租的 一、增值税 (一)自然人出租房屋 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 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2.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9%; 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5%。 二、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六、附加税费增值税涉及的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依据为增值税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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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只涉及增值税的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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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那边在辞职的时候做停职处理然后尽快转到新公司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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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第四季度的时候申报,不会有滞纳金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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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按你的工资基数*对应的地方社保比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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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第一至四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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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由出租方也就是房产所有人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暂税行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除房产产权出典或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外,房产税均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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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计提,只是计提一下方便以后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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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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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悠悠老师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人员信息管理,按要求填写人员信息/购买社保工资。以后按月申报,缴费即可。这是广东社保缴费情况,其他地区请咨询当地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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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附加税是根据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的没有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个附加税也不需要缴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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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先检查盖章软件是否安装的是“给参保单位网报电子盖章软件”,因为区上签章系统的服务器变更过地址,有可能造成盖章失败。 ②再检查签章系统的关键服务进程“金格组件服务”是否跟随系统正常启动。没有正常启动的,可以手动启动金格服务,具体操作步骤是: a)点击电脑桌面左下角的“开始”按钮,在所有程序里面找到并点击“iSignature可信电子签章V8”目录,在二级目录里面找到“金格组件服务设置”按钮并点击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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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钢老师
车船税,是随着车辆保险一起交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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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财税〔2018〕117号三、关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计算问题 (一)纳税人按照规定须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当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设备维护、启停炉、停运等状态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56-2007)等规定,对数据状态进行标记,以及对数据缺失、无效时段的污染物排放量进行修约和替代处理,并按标记、处理后的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相关纳税人当月不能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自动监测数据的,应当按照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的纳税人,其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计算方法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执行。 纳税人主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但未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可以按照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不能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自动监测数据的,应当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或者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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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是涉及到契税印花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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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同地区规定不一样,最好还是以当地规定为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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