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28 19:57:45
A公司是B公司子公司。但A公司是新公司还在走程序。但需开票,B公司以现金的形式-几十万块转给销售方法人。后面销售方法人会把钱退回给B公司,A公司把钱给转给销售方企业账号上。有风险吗。需要注意什么?
这种操作存在明显的税务和财务风险,需谨慎处理,具体风险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主要风险
1. 税务风险
- 资金通过“B公司→销售方法人→B公司→A公司→销售方企业”的路径流转,可能被认定为“无真实业务的资金回流”,涉嫌虚开发票(若发票与实际业务、资金流向不匹配)。
- 销售方法人收到B公司的现金(大额),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如被认定为“偶然所得”或“劳务报酬”),或被税务机关核查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2. 财务合规风险
- 大额现金交易不符合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间往来通常要求公对公转账),可能被监管部门(如银行、税务)关注,质疑资金用途的真实性。
- 资金在多方之间周转,若缺乏完整凭证(如合同、收款证明、退款说明),可能导致财务账实不符,难以通过审计或税务检查。
3. 法律风险
- 若A公司最终未与销售方完成业务(如合同未履行),资金流转可能被认定为“挪用资金”或“关联方不当交易”,涉及法律责任。
二、注意事项
1. 确保业务真实性
- 核心前提:A公司与销售方的业务必须真实存在(如签订正规合同,明确货物/服务内容、价格、交付方式等),且B公司的资金操作仅为“代付过渡”,需留存完整业务证据链。
2. 规范资金流向与凭证
- 避免大额现金交易:尽量通过公对公转账,若已发生现金支付,需销售方法人出具书面收款证明(注明“代销售方企业收款”),并保留现金交付的佐证(如收据、银行取现记录)。
- 留存退款凭证:销售方法人退回B公司资金时,需通过银行转账(避免二次现金),并备注“退回代付XX业务款项”,同时B公司出具收款说明。
- 明确A公司的支付责任:A公司成立后,向销售方企业转账时,需备注“支付XX业务款项(原由B公司代付)”,并附上B公司代付的相关说明。
那如果退回给A方要求现金支付呢?
还有是现金直接存入销售方企业账号更合适吗
还有这个现金入公司账户该备注什么
对,现金直接存入销售方账户更合适
备注就是备注某某货款就成
好的
还有个问题关于建筑行业大金额的无票报销以什么形式发?
我了解到的是正常业务支出没有发票的,就正常报销汇算清缴的时候纳税调整
如果是其他私下的支出,最好还是私下支付不要体现在账里了
那我现在两个企业A、B ,这两个企业法人是同一个人。有个员工在五月末从A转入B。但是他的提交的报销单发票开头还是A这个怎么报销。转个法人 ,法人再转给员工。分录怎么做合适?
对,就让法人报销,转给法人,然后法人再转给这个员工就成了
比如说现金报销,借管理费用费用 dai库存现金就成了
好的👌
感谢
那如果是想在我们企业买13%材料发票,加几个税点合适。(我们是一般纳税人)
这个没有具体标准,这个得和对方协商
开票会产生税费是不是可以加税点把企业税等包含进去?
在开票的时候这些税费不能加到开票金额里面,只能是私下收取
分录是什么
您指的是你们对外买材料发票的会计分录吗?还是什么业务呢
我们是建筑行业的,最近遇到了一个客户想让我们开13%材料款发票。我们咱们收一笔额外费用。目的为了什么?
我的理解是可能第一是朋友关系对方缺发票,你们老板就给对方开票
第二种情况呢,就是你们有发票富裕,正好别人缺发票,你们就开了,赚点手续费啥的
这个手续费是这什么。我这边是怎么计算
就是把开票税点额外收点利润
比如说,举个例子,按照开票金额2%-3%收手续费
奥明白了。那他那个手续费记录到哪哥分录
一般都是私下收,不走对公账户,如果说给你们转到对公账户了,那就借银行存款 dai营业外收入
好的
嗯
补充,如果不是真实的业务不建议开发票,属于虚开,有一定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