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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7000增值税税额为91000元。专用发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企业因资金不足,上述各款项全部尚未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2)接受某公司无偿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系上注明的货为30000元,值税税额为3900元,专用发票当月通过认证并中报抵扣。材料已验收入库,并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手续费300元 (3)基本生产车间委托某机修厂修理设备,以银行存款支出修理费3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90#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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