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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办理企业资质需要,两位股东5月份已将社保、医保从本公司停保,参保关系转移至资质办理所属企业。对方单位仅为其缴纳了7月社保,5‑7月期间职工医保一直未缴纳。想咨询:能否将5‑7月的医保参保关系转回本公司,由我单位补缴该时间段的医保费用?#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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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一家新能源公司,上半年有一笔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按照会计准则确认了一部分供暖季收入,但该部分收入未开票也未收到任何款项。会计分录为,借合同资产贷主营业务收入,由于收入不确定是多少钱因此也没做应交税费科目。现在二季度报税,我司需要填报税务系统财报,请问报送时是否应该扣除这部分收入,以使增值税申报收入和会计报表收入一致#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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