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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莹老师
融资租赁保证金以后不退给你们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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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张老师
如果你已经取得了那部分商品的所有权就是在途物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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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借:库存商品 100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0 dai:应付票据 1133000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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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就是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成本就是营业成本加各种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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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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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电子税务局中已办税员登录,解绑,再以财务负责人登录,同意解绑。以财务负责人登录解绑,以法人身份登录同意解绑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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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如果之前计提过利息就应付利息,否则就计入财务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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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包括地价款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2、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新建房转让) 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等)、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3、房地产开发费用(适用新建房转让)(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dai款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上述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dai款利率计算的金额。超期利息、超标利息及罚息不得扣除。(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dai款证明的(包含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情况),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3)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1)、(2)项所述两种办法。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 包括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视同税金扣除。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适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新建房转让)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适用存量房地产转让) 税法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不含增值税),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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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微尘
不是,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可以暂估入账,次月开始计提折旧,等到金额确定后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调整,后期正常计提折旧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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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分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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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钢老师
这不属于长期待摊费用,应该挂预付账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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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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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实收资本价留存收益共50+20=70,每人各占35,这35种有25是实收资本,10是留存收益,因此加入第三人三人依旧平等占股的话第三人也应是25的实收资本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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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购买固定资产的还是原材料的保险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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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若鱼老师
银行对账单月末余额=218000+26000+1500-8000-1600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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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付款凭证 借:其他应收款 dai:现金 2.付款凭证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dai:银行存款 3.转账凭证 借:原材料 dai:材料采购 4.转账凭证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dai:累计折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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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暂不回答理论和考试问题 以实操为主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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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总分公司间签订的运输合同,总分公司需要交印花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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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发票分几种情况讨论,1.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已经做了汇算清缴工作,企业需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2.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还未做汇算清缴工作,只要汇算清缴之前取得跨年发票就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不用做专项申报。 3.跨年发票计入了当年费用,不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在入账当年的汇算清缴中做纳税调增。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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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张瑞峰
准则上并没有强制规定,看你们公司自己定的会计政策了,超过多少要走银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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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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