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总分公司税务税种处理 总公司下设唯一一家分支机构,且总分机构位于同一县内(不同镇)。目前,公司的合同签订、货款支付、营业款收取以及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的管理均由总公司负责,经营场所的土地与房屋产权也归属总公司。不过,实际货物销售是在分支机构进行的。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所有税费都应由总公司统一申报?这是否意味着不涉及总分公司汇总纳税的问题,因为业务本质上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仅相当于一个办事处?或者,是否需要依据业务发生地来确认,分支机构也需参与税费处理? 如果分支机构需要参与税费处理,那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具体税种应如何处理?#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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