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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七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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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账没问题 税也没问题 就不算乱七八糟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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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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