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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如果个体户属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9%税率的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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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张瑞峰
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1.关于增值税,看您提供的服务销售额是否超过增值税起征点,超过起征点的按照3%缴纳。没超过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按照纳税行为发生地的不同按照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乘以税率进行缴纳。关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月销售额小于10万(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月销售额大于10万(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30万元)的按照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乘以税率进行缴纳。 2.个人所得税,个人代开发票时由税务机关按征收率1.5%-2%左右征收,支付方在付款时依旧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照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已按规定预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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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您好,报的是增值税还是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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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不可以,要开明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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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是想问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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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8月之后的12个连续月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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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陈米老师
超过定额的,按所申报的金额,即全额缴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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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按季度申报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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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按照下述文件规定处理后,购买方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同时需要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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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2份; 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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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登录销售方所属地区的税局官网进行查询,或者拨打当地12366进行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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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真实的没有业务发生,相关的项目是可以零申报的,没有什么风险呢,真实就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如果你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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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定期定额不超定额,系统自动申报,超定额在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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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了多少?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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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通过用户名(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或税控设备登录后,系统会出现办税人员选择界面,需要通过办税人员二次验证(实名认证或验自然人登录密码)后才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停止在用户名登录中使用手机号登录(部分地区暂停)。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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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好,如果是公司代开的话,是需要的。个人代开的,不需要! 根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二节第四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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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丢失普通发票需要接受处罚,然后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有的单位可能会要求重新开具,需要先红冲,然后再开具,统一需要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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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制品*医用冰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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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增值税的话看你们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增值税根据业务不一样,税率主要是13%、9%、6%、还有简易征收5%、3%、免税的。小规模的话,一般是3%、1%、5%、免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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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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