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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不适用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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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根据这个公告可知,现在已经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的限制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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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没问题,还是可以认证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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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已作废的发票不可以报销了。 作废的发票不具有法律效力了,等同于废纸。 已作废的发票要是报销了,到时如果查出来不仅要补税,交滞纳金,不定还要受到处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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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潇洒老师
可以开,按实际合同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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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系统问题,可以换个浏览器再试试,如果还不行,可以联系一下他们的客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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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9月做的税务登记,那么10月再申报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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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真实业务的发票,发票没有开错都是可以用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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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非农产品的进项,按照1%抵扣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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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一般情况下,十月征期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都要申报增值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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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增值税负数增长,可能是成本增加、进项增加,也可能是购进了存货或者资产导致进项增加,也可能是售价降低导致销项减少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就好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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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需要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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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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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的,开票单位可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可以重新打印税控盘中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 一般可以把第二联复印然后再交于客户,因为法律上对记账联丢失没有进行规定,所以你也可以咨询主管税务部门的意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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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需要勾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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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啊 如果符合进项抵扣的条件,可以抵扣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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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红字发票红冲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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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内容的专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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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增值税、城建税、附加税、印花税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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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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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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