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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米
你们是哪个公司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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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方式,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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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没有这个要求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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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赠送冷饮计入业务招待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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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首先看一下勾选平台上,有没有可勾选的进项发票。如果没有的话,建议根据增值税申报表按月核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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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什么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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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进口大宗商品,付给境外非居民企业的海运费,起运地在印度尼西亚,终点地在山东,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由于运输的目的地在山东,属于境内,因此不属于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购买方需要按照交通运输服务9%的税率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7号)规定,国际运输起运地或目的地均为国际运输劳务发生地,起运地或目的地之一在中国境内的,取得的收入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因此,该笔海运费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境内居民企业在支付运费时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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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销售方还是购买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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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委托加工,你公司是委托方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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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板把车租给公司,具体哪里有问题,是税务还是什么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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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税务风险了,是有风险提示吗,税局要求反馈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在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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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账户与资金管理 - 多币种账户管理:开通多币种银行账户(如美元、欧元等),用于接收境外货款,避免频繁结汇产生的汇率损失。 ? - 资金结算跟踪:记录每笔跨境收款的来源(平台/客户)、金额、结算时间,以及支付给供应商、物流商的跨境支出,确保资金流向清晰。 ? - 汇率处理:按会计准则(如中国企业用人民币记账),对非人民币交易进行汇率折算,期末需对货币性项目进行汇兑损益调整。 二、收入确认与核算 - 平台收入核算:根据亚马逊、速卖通等平台的结算周期(如14天/30天),确认销售收入(扣除平台佣金、手续费后),同步记录平台回款到账情况。 ? - 销售成本匹配:按“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核算对应订单的采购成本、跨境物流成本(头程/尾程运费)、包装费等,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 - 退换货处理:发生退货时,冲减当期收入和成本;换货则视同为“先退再售”,分别处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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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上,年租金88764.35元在1年12个月内分摊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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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污水处理费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dai:主营业务收入——污水处理收入 dai: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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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前收保证金的时候应该是借 银行存款 dai 其他应付款-保证金,退保证金的时候,借 其他应付款-保证金 dai 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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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说的备用金指的是库存现金,还是说个人的借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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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账务处理 收到的利息属于公司的经营外收入,应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根据公司业务性质选择,非金融企业通常计入前者)。 1.?确认利息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dai: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二、税务处理 1.?增值税: 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dai款服务”,需按6%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2023年阶段性减按1%)。 ? - 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销项税额=利息收入÷(1+6%)×6%。 ? -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应纳税额=利息收入÷(1+1%)×1%。 ? 2.?企业所得税: 利息收入需并入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按25%(或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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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准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对应折旧的资产),递延收益的摊销应与资产折旧的计提进度保持一致,即从资产开始计提折旧的当月(2022年3月)同步开始摊销,而非收到补助的月份(2022年4月)。 具体逻辑: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质是对资产购置成本的补偿,其收益应随资产的使用(通过折旧体现)逐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无论补助是在资产投入使用前还是后收到,递延收益的摊销起始时间均与资产折旧的起始时间一致,以匹配资产的消耗节奏。 即,该资产从2022年3月开始计提折旧,递延收益也应从2022年3月起,按照与折旧相同的分摊节奏(如年限、方法)分期转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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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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