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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亲,你指的是这个政策吗: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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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需要把有税率的红冲,开具免税的发票的亲。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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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以外地区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思路: 1.先看整个季度销售额 是否超过了如果30万(按季度征收)。 2.如果没有超过30万,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企业性质的小规模纳税人,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 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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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计入:其他收益 科目,并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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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支付的装修款做的账务处理是什么?是做预付账款入账了,还是当时就确认装修费用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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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从2019年税务总局要求对于分支机构执行总机构汇总申报企业所得所,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优惠,以前年份地方各个税局在执行分支机构政策时候有些地方把其列入了独立核算并享受小微企业,但是2019年总局给予了统一规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单独享受小微政策,对于分公司之前是独立核算还需要单独做年度汇算清缴?这个问题需要您跟总公司协商并与总分公司所属税局做下进一步沟通,总局规定是要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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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八条规定,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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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条例属于财税〔2019〕13号文件,该文件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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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那咱们在取得发票的时候是否已经入账了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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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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