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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fei老师
是的,多出来的进项税可以继续抵扣下个月的销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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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跨月了,只能红冲,开具负数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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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如果不是公司的业务,不做处理,或者勾选不抵扣。如果是公司的业务,允许抵扣的,正常勾选抵扣,让销售方把发票复印件给你们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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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人力资源官网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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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Karina老师
你好,可以开一起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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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重新签合同,或者签一个补充协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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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这个没有说要求必须三个月一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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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上可以一次性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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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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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中的第十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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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填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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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可以从电子税务局中导出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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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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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上有钱才可以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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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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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悠悠老师
申请。看税务是否批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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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按这个填写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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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每月月末增值税都正常结转,查这个科目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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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你们申请发票超量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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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流程的话,增值税、附加税等是在电子税局申报,个人经营所得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扣缴客户端。登陆进去找到对应的税种进行申报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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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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