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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一、增值税 (一)自然人出租房屋 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 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2.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9%; 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5%。 二、房产税 ? ? ? 个人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 ? ?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印花税 ? ? ?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 ?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六、附加税费增值税涉及的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依据为增值税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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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如果你没在个税扣缴端申报,那你看下电子税务局申报信息查询里是否有已申报信息,如果有的话,就可能说明该税种已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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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亲,你做账了没有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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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各申报各的就可以,没有什么影响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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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有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需要看你开具金额才能知道大概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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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是无偿的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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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个体户也得交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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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计算 24000+18000=42000没有超过60000 不需要交税还得退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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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都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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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申报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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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缴纳增值税 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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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发都是一样的一样,汇算清缴的时候都会多退少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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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九月份做的税务登记十月份开始纳税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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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公转私是什么原因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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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按实际缴纳的社保来做帐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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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如果是按照收入的10%核定经营所得,不能退税,发票也不能抵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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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2)执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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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兑奖,一般是由对方单位先代扣代缴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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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fei老师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年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dai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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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税费种申报可以看看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一税费种信息,以税务核定的为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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