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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你好,是按照后面4个月的收入来预算的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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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留底税额不用做特别处理,抵减销项税额时,账上的留底余额会减少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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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在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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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人员申报个税,需要先判断收入性质,再选择申报方式。具体如下: - 收入性质判断 : ? - 工资、薪金所得:若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且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那么其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 劳务报酬所得:如果返聘人员是兼职形式,或者不满足上述工资、薪金所得的条件,其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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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b公司也只能是按照这个范围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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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米
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财务合规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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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以公司名义签的合同,合同上写的收款账户是个人账户。合同上有约定的话,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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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上说的,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公司确定就一个银行账号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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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出差的差旅津贴在符合一定条件时,不需要并入工资申报个税,并且可以税前扣除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如果单位以差旅费名义发放工资性质的津补贴,如每月固定发放的出差补助,则需要纳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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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含有伴生金的货物并申请伴生金免征增值税的,应当出具伴生金含量的有效证明,分别核算伴生金和其他成分的销售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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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哪个公司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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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方式,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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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没有这个要求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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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赠送冷饮计入业务招待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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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一下勾选平台上,有没有可勾选的进项发票。如果没有的话,建议根据增值税申报表按月核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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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什么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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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大宗商品,付给境外非居民企业的海运费,起运地在印度尼西亚,终点地在山东,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由于运输的目的地在山东,属于境内,因此不属于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购买方需要按照交通运输服务9%的税率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7号)规定,国际运输起运地或目的地均为国际运输劳务发生地,起运地或目的地之一在中国境内的,取得的收入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因此,该笔海运费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境内居民企业在支付运费时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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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销售方还是购买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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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委托加工,你公司是委托方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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