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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公司的税种是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您可以和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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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这个工商要看当地工商局,有的是按公历年度,有的是按成立对应日期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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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微尘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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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还需要申报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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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莹老师
这个员工是被派到分公司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如果不属于上述相关业务,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的,不需要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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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不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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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新印花税法对纳税期限和申报期限进行的详细的规定,即“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查看全部回复
印花税按照合同签订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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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参考开票金额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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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在总公司办理减少后再去分公司增加就好 查看全部回复
借款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双方缴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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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蓝老师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和购销合同相关的,和开具发票没有直接关系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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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税源采集-新增税源信息-新增税源信息-税源信息采集表-增行,依次填写税源信息 查看全部回复
自用的从价计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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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木言
你好,具体是哪个省份的,每个地区的规定可能有差异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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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二、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查看全部回复
如果按照最低交费的话也是这么多 查看全部回复
你们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房产税需要注意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税率、纳税期限等要点,具体如下: - 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但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 - 计税依据 :自用房产通常以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10%-30%,各地规定不同)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出租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投资联营房产若共担风险按房产余值计征,收取固定收入则按租金收入计征。 ? - 税率:从价计征的年税率一般为1.2%。从租计征时,出租非居住房产税率为12%,个人出租住房和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税率为4%。上海房产税根据购房单价不同,税率为0.4%或0.6%。 ? - 纳税期限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四川省是于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申报。 ?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缴纳。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等。 ? - 房产信息申报 :需如实填写房产信息申报表,包括房产位置、面积、原值、用途等,若房产情况发生变化,如原值增加、出租情况改变等,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更新税源信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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