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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小
这个月吗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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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都可以,分红款,收入款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张瑞峰
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1.关于增值税,看您提供的服务销售额是否超过增值税起征点,超过起征点的按照3%缴纳。没超过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按照纳税行为发生地的不同按照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乘以税率进行缴纳。关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月销售额小于10万(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月销售额大于10万(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30万元)的按照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乘以税率进行缴纳。 2.个人所得税,个人代开发票时由税务机关按征收率1.5%-2%左右征收,支付方在付款时依旧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照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已按规定预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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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如果个体户属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9%税率的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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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您好,报的是增值税还是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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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查账征收管的话需要入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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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按照要求是应该向业主开具发票的,如果业主确实不要发票,可以作为未开票收入申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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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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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是想问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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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普通发票现在的政策都是可以免税的 2.个人所得税 超过月核定额,按实际开票金额计算缴纳经营所得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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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要开明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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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确定不用还了,账务处理是将应付账款转为营业外收入。税法规定如下: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和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九)其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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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8月之后的12个连续月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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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都是真实的,确实是亏损的,那没有问题,税务局检查也不怕,如果是盈利人为制造亏损的话那长期亏损就不太好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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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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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工商户除了个人所得税是按月度报税外,其他税种一般都是按季度报,但实际情况要看税局是如何核定的。大家可以自行在电子税务局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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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陈米老师
超过定额的,按所申报的金额,即全额缴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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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是真实的业务,是可以抵扣的。下面的政策可以不用管,税总局也针对这个文件做了解释,目的是为了避免虚开发票的,由于你们的业务是真实的,可以抵扣的。不用管这个文件。 (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规定:“……(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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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吗?有这么高吗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2份; 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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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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