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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而已老师
赶紧联系收回,发票作废重开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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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增值税,城建税,附加税,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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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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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材料属于铝材嘛?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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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橘子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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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的营业范围有则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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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专票,还是普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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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Icy 何
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要看当期企业的净利润是否为正,如果当期净利润为正,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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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微尘
同学,这个涉及税收筹划的问题,范围比较大,您可以咨询专门的专家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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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筱粒老师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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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按季度缴纳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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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my老师
是个人代开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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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您说的是什么税?企业所得税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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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都只能开3%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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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要在自然人申报系统中进行人员信息处理,转为非正常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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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月老师
需要什么样的发票都必须要经税务机关审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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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需要先领取发票才能进行红冲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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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张老师
收入就是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成本就是营业成本加各种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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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如下规定计算: 一、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经营所得税率: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三、上述所称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四、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六、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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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涉及到的都是购进时的增值税,可抵扣的只有专票,进项增值税=含税金额11600/(1+16%)*16%。收到的普票入账金额是价税合计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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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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