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2016年7月1日,长江公司从三江公司购入甲、乙两种材料,发票上标明甲材料的价款为30,000元,乙材料的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为8,500元。材料未到,全部款项以商业承兑汇票付讫。会计部门根据取得的发票、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其他行业#
浏览:5084 收藏
我们把提完折旧的车可以卖给老板吗,金额能超过残值吗,如果超过的话,需要缴纳什么税?#其他行业#
浏览:18742 收藏
登录/注册
浏览:5084 收藏
浏览:18742 收藏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