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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认缴资本是500万,一共是三个股东!现在有两个股东已经完全达到认缴出资比例并且已经超过认缴额!另外一个股东并未认缴一分钱!所以现在新公司法不是规定五年内必须实缴注册资本吗?所以我的问题是:那两个超过认缴比例的股东做账的时候是继续做实收资本,还是超出比例做资本公积?全做实收资本的话就可以立即满足新公司法的规定!#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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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我们家房屋租赁合同是2024.9.30-2026.9.30,但是免2个月的租金,租赁费是从2024.11.30开始支付,计算使用权资产和租赁付款额时,是从11月份开始还是12月份开始呢#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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