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1273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这个可以计入到管理费用-交通费里面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735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测试款?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731 0赞 0评论 收藏
是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都要做工商年报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729 0赞 1评论 收藏
按照真实用途写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72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如果出租方是企业的,可以自己开发票。如果出租方是个人的可以到税局代开发票!代开发票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如办理的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应向税务机关报送: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2、自然人:(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2)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报送:代理委托书1份、代理人身份证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可不提供)); 3、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如办理的是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应向税务机关报送: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2、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转让取得的不动产: (1)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1份(村委会不再开具房产证明后,对于无法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农村房屋出租的,纳税人应提供出租房屋是否属于自有住房的承诺书。); (2)不动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3、自然人: (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2)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报送:代理委托书1份、代理人身份证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可不提供)); 4、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如果还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亲,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写说明:“103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孙老师
首先,个体户不可以开专票。根据《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个体户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72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1个点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70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dy老师
重新计入固定资产模块,生成凭证就可以了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699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patience
根据社保法规定:新员工按照首月工资收入总和确定社保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但是,新员工首月工资收入总和所确定的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当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686 0赞 0评论 收藏
增值税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67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小梦老师
后续会退回吗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67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开票问题可以咨询软件服务商,百旺或者航信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668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发票的入账金额是8037.16元,其中保险费7887.16元,车船税150元。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663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确实是不能用了! 根据国税函〔2006〕479号 第一条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九条规定:“……(三)开具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或开具有误的,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内容应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并按以下流程操作: 1.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联次。如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不需退回报税联;如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如消费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已抵扣增值税的,不需退回抵扣联。 2.消费者已经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销售方应当留存公安机关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如消费者无法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销售方应留存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机动车经销企业出具的退车证明或者相关情况说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654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按实际业务,如果需要备用金卡,可以把法人私户做为备用金卡使用,支出通过备用金卡。如果是法人借款,用途备注借款,法人需要未来归还。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648 0赞 0评论 收藏
借:研发支出 dai: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63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甘老师
可以开具,就是在双方财务做帐的时候要注意,以个人名义付款而且开具发票是以现金形式做帐,因为没有通过对公账户付款,这个是要注意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635 0赞 0评论 收藏
这个月还可以更正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2618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