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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包括管理、销售、财务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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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按季度申报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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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购买防暑西瓜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dai: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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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归老师
可以,据实填报就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时 多退少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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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您好,正常情况下运费装卸费应该也是计入固定资产的。但是你这个没有发票,后期还要调增。再或者可以让对方把运费和装卸费分开,开2个500的收据,同时写上开票人的信息,这样就可以税前扣除。入账价值把1000也加进去。如果不能的话,就分开入,收据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这个和缴纳环保税是两回事,还是需要缴纳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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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电子税务局只负责代征收社保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个税需要计提的,一般就在做工资的时候一起计提个税了。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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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你本月需要开票 需要预缴 你所属期就写本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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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Karina老师
您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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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并销售样品,账务处理如下: (1)领用材料等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或资本化支出) dai:原材料等 (2)销售研发样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dai: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意:企业销售的样品,无需结转成本。 (3)按具体情况,将研发支出资本化或费用化 借:管理费用(或无形资产) dai: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或资本化支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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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成本费用全部通过“在建工程”道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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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户转账,正常记入费用,汇算清缴的时候把没有发票的时候纳税调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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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不能是直系亲属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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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西贝老师
同学你好,在建工程是最终会形成固定资产的,无形资产调试时间较长的话可以先计入预付账款过度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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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真实的没有业务发生,相关的项目是可以零申报的,没有什么风险呢,真实就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如果你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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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按照下述文件规定处理后,购买方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同时需要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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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登录销售方所属地区的税局官网进行查询,或者拨打当地12366进行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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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您好,开票税率主要是看业务的,如果你们发生的业务是适用13%税率的就要按照13%征收呢 查看全部回复
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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