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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没有备书吗?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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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一直未分红,科目余额是连续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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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木言
包装材料今后是构成产品组成部分,购进的时候通过原材料科目核算,领用的时候计入生产成本科目核算。而包装物是通过周转材料—包装物核算,领用的时候根据用途可能计入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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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1 成本核算前提条件(结账预检查): 1.1 当月所有业务单据录入完成,并审核; 1.2 所有发票审核完毕,并与库存单据(外购入库单、销售出库单)勾稽; 1.3 当月所有入库单据单价(金额)已录入、且正确(除组装拆卸产生的其它入库单:组装拆卸单产生的其它入库在其它入库核算时自动核算单价与金额); 1.4 注:可通过系统辅助功能实现结账预检查,具体操作如下:进入【存货核算】→【出库核算】→【材料出库核算】,单击查看即可得知哪些单据未审核、哪些单据没有单价或单价不正确,找到有问题的单据,对其进行审核或修改,完成核算前的准备工作。 2 外购入库核算:有采购发票的外购入库单在这里进行入库核算,其核算逻辑是通过采购发票确定外购入库成本;操作如下:打开【存货核算】→【入库核算】→【外购入库核算】,依次单击【分配】、【核算】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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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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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上要求预付工程款应计入预付账款,等到结算工程进度款时转入在建工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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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没有超过实缴资本,直接算是实收资金退回,借:实收资本 dai:银行存款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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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贺老师
如果购买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就能使用,可以直接暂估入固定资产帐),待取得正式发票后结转固定资产,如果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之前仍未取得发票,可以暂估入账(在建工程在没有形成固定资产之前无法提取折旧)提取折旧,待取得发票后再做调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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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云峰老师
同学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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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借:银行存款 dai:其他收益、(计提销项)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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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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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credit note还是debit note?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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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留承兑复印件、让对方写收据并在收据上写上承兑编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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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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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您好,如果是销售部门产生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管理部门计入管理费用,具体根据使用部门计入相关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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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老师
您好,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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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家具价值可以计入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或直接计入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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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累计折旧科目余额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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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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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的公告》(琼地税公告〔2017〕2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在以下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海口、三亚、三沙、儋州、洋浦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1690元/人/月,其他人员1040元/人/月。(二)其他市县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1000元/人/月,其他人员600元/人/月。”、第二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因通讯制度改革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100元/人/月的公务费用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和第三条规定:“本公告适用的单位范围是:进行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制定了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方案的企事业单位。本公告适用的人员范围是: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通讯制度改革方案所确定的人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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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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