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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如果是真实的没有业务发生,相关的项目是可以零申报的,没有什么风险呢,真实就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如果你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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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而已老师
跨月,直接红冲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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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如果是同台电脑,直接点汇总上传就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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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季度申报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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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您就根据一般货物开具就可以了。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税率1%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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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如果想开10万元的发票,而手里这张发票是1万元的话,需要先把手里这张发票开完或者作废,然后再去税局申请增版或者增量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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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按照下述文件规定处理后,购买方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同时需要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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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Yan
如属于金属加工费是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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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归老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一、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备案,凡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免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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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已经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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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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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你的开票内容,和税收编码是什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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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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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登录销售方所属地区的税局官网进行查询,或者拨打当地12366进行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王老师
您好,现在所属期只能按错开的发票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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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加工费发票,*劳务*加工费。销售商品,比如销售橡皮,*文具*橡皮。根据开票内容不同,税收编码不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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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好,如果是公司代开的话,是需要的。个人代开的,不需要! 根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二节第四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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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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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等,老师看下你的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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