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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加计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抵扣应纳税额。#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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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开出了销项专票,可以开进项专票抵扣销项专票税额么#工业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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