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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合同签订时间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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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再同时满足你说的那3项条件,可以享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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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实收资本需要缴纳印花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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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你好!这个本身没有限额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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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房产税由出租方承担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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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Leaf
不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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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厚积薄发
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可享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对于根据全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等全国性规划设立、专门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项目,依法通过相关验收,且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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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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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填0申报就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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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二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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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场地签订有租赁合同,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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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钢老师
房子在公司名下,股权变更只是股东的变化,不仅是房产,车或者其他资产,或者负债,都没有影响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小黑
你等电子税务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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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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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微尘
同学稍等,老师在计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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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lice老师
您好,印花税的产生是因为签订了购销合同,和发票无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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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谭老师
合同金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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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总额??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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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免税的,需要缴纳附加税吗?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三、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纳税人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收入,即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在免征增值税的基础上,相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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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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