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Harry老师
你好,属于经营租赁。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2123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办理的,这个是属于系统问题,可以联系一下电子税务局软件客服进行解决。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1069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前期的已经计入固定资产的只是发票没有收到,现在收到发票没有跨年直接附在凭证后面就可以了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1057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确实有已经入账的收入,下一期需要开票的,可以先冲销入账时的记账凭证,再开具发票重新做收入。同时,在开票当期,在报税系统内做适当调整,怎么调整要咨询下当地税务机关,即:冲减无票收入,增加开票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90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许老师
劳务一般指加工、修理修配;建筑服务一般指建筑安装、建筑施工、装修装饰、园林景观等。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890 0赞 0评论 收藏
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869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归老师
是的 正确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790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在2021年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第二条规定:“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2020年12月购进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也就是在2021年了,所以在2021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73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甘老师
1.在电脑上输入“http://www.ccb.com”进入建设银行官网,点击登陆按钮下面的“小箭头”; 2.点击“下载中心”,在“个人客户E路护航网银安全组件”里选择对应你电脑操作系统的组件; 3.下载完成后安装并打开,再将你的u盾插入电脑; 4.稍等一会后你的电脑上会自动弹出建行网银登录界面,登录建行账户就可以正常使用U盾了。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613 0赞 0评论 收藏
一般纳税人采用的一般计税,开票需要开具的是9%。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57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dy老师
同一项业务,你们主业是安装,可以开在一起,开成建组服务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524 0赞 1评论 收藏
老项目,甲供、清包工的可以开具3%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46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合同签的含税就是含税,不含税就是不含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444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高老师
一般纳税人按2%的预征率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38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年度财务决算表除了正常的三个财务报表,再企业管理者的数据需求来做出一些专项的数据统计表:比如:生产成本统计表、期间费用分析表、单个项目成本统计表等根据企业需求来制定相应的内部工作表格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354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venus老师
这要看预算,预算里有没有包括。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321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曹老师CPA
不需要的亲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270 0赞 0评论 收藏
月月开,月月进费用,数据写清楚单位名称,收款人姓名,电话,身份证,收款项目,不用调整,需要交印花税,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交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124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通用的有两个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使用。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2、提示:其他省份大部分也是按照50%减免!(具体以当地具体公告为准)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50%幅度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琼财税〔2019〕109 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052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如果是税局的原因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收滞纳金和罚款。如果是纳税人计算错误导致的,那么需要补税,缴纳滞纳金。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五十二条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和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计算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20007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