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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根据规定,需要30内持外经证向报验地主管税务局报验登记。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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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税率是多少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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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目前没有免征年终奖个税的相关政策。目前年终奖个税的计算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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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截图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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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你们有实际业务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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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对,是的,把该填的都填上就会自动算出个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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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活动板房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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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您好,不管工资是否发错,全部按照应该发的工资去申报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捐赠股权按照持有股权的原值确定捐赠金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二条规定:(二)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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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合同其他条款都完成了,只有发票没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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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1、发票上的增值税税额和增值税报税系统有差额,没有关系,这是由于小数点后面保留位数和相加合计数不一至造成的,是客观的. 2、处理方法:纳税申报时按增值税报税系统上的数字填写即可,对自动导入纳税申报表上的数据可以进行修改. 一般纳税人应该按发票的销项税计算,不会有差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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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可以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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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而已老师
加工后的铝型材自己用还是卖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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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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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现在是必须备注的,否则属于不合规发票,不允许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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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陈米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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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扣除的!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9点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和第11点规定:“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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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专项扣除那就是4000,但是专项扣除是累计值来算的根据有效期起和任职受雇时间取大值来补扣之前月份的,也就是三月入职,3、4、5三个月的专项扣除是可以累计扣除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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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工程服务发票的话需要备注工程地址和工程名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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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你们分包出去的性质,如果是劳务的话,肯定是要给劳务发票比较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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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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