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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一、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自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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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孙老师
是的,需要重新签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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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按照税法要求发放工资必须用基本户 但是现实生活着 一般户都可以对私转账 所以发工资也没问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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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可可
稍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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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在电子税务局搜索栏输入“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可快速查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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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那你先看下具体是哪一张发票被红冲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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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曹老师CPA
终端显示设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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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吴萌老师
这种情况先检查下会计分录是否正确,对于报表: 资产负债表方面: 1.?冲减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减少负债。 2.?同时增加未分配利润,以反映以前年度损益对留存收益的影响。 利润表方面: 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直接反映在当年的利润表中,无需对利润表进行直接调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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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是有异地项目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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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购买的设备已经安装并且使用,也就是可以使用了,达到预订使用状态了是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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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哪种印花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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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对,可以在税务局网站查,如果账没有问题也可以通过账上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甘老师
一般不让背书的支票都是在支票正面盖个“背书转让无效”的戳子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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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基本户可以发工资,也可以与银行签订协议由银行代发工资;其他一般帐户可以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开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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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你画的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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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您说的C表是个税的表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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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云峰老师
同学你好,可以增加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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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钢老师
可以算餐费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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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入是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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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可能是这家公司有两个账户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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