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我们是一个家政公司,给客户介绍月嫂,但是和月嫂不是员工制,和客户月嫂签订三方合同,客户把款打到我们公户,是先打一部分订金,然后发生业务的时候再把剩余的款打给我们,这全部的钱包括需要支付给阿姨的工资,我们代收代付一下阿姨的工资,那代收阿姨的工资税务局专管员说申报增值税的时候也得确认为我们的收入,但是我们实际的收入只是介绍月嫂收取的服务费,那应该确认为我们的收入吗?专管员让拿出税法政策来,月嫂还不能给我们开具劳务费发票。有政策说这部分代收代付不应该确认为我们的收入吗?#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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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接手了一个劳务派遣公司,是差额征税,前会计有一个业务写的是, 借 其他应收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我就搞不懂她的其他应收款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难道不应该是,应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吗?#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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