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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
成本归集后分配最重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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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老师
问题有的广泛,一般是季报的,每个季度报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每个月报个税工资薪金,5月31日前所得税汇算清缴,6月30前工商年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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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na老师
先税务,再工商 查看全部回复
3232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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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y 何
登录电子税务局,填报汇算清缴年报。按照系统上的填报提示一一填报相应的表即可。一般需要填报收入,成本,费用,应付职工薪酬 ,固定资产折旧,弥补以前亏损等相关数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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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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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做税务登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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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月老师
可以到当地税务部门大厅办理也可以自行在电子税务局办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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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是税务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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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正确的数据,公章,身份证大厅填表更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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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这边需要线下处理 最好和当地社保局落实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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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冯
先写出票日期(大写),再写收款人、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人民币金额(大写和小写),再写用途,最后盖章(财务章和法人章),千万不要涂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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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苗苗老师
现在手撕发票一般都是定额发票的,一般都是需要去大厅领的,前提是你们得符合条件,具体可以和主管税局确认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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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岚
您申报什么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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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us老师
1、双击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2、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 3、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 4、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5、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确定—拷到A盘预审 6、到税务预审反馈后,撤销已生成数据 7、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增加—录入(根据增值税申报表录入) 8、数据一次性检查 9、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增加—保存(注意:应调整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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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老师
能看懂上面的表格吗?左边有"加“减”号。按步骤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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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洒老师
进入电子税务局,右边有其他服务事项,里面有网签三方协议,选择所有批扣,签完后验证通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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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发生时间、金额、经办人、结算方式、结算时间、欠款百分比等等都是要项,目的要求:谁经办的谁的货款,什么时间开始的,是否到结算期(还是过期),应收多少回来多少剩了多少,过期了超额了风险大不大,只要你能想到的,都可以体现在表中。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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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老师
税务清算一般是要将当月申报表报送完,报财务报表,税控盘缴销,发票缴销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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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老师
先在开票软件抄税,然后在申报系统申报,最后再清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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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师
所得税费用的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倒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另一种是直接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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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老师
262.5-55=207.5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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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在电子税务局申请票种,通过后,把税盘拿去大厅写盘领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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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业务不仅仅是开票。包括所有的经济业务的核算。记录凭证。记账。结账。出具报表。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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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荣老师
分母中是本步骤完工产品的约当产量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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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a
错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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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晓雨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自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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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正在注销中
这个是个人习惯。没有强制性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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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模块办理 查看全部回复
5805
Karina老师
您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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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信息都填完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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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老师
您好,你们是销售什么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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