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2011年我们A公司与B公司、C公司共三家公司,采取分摊方式共同接受了D设计院一项260万的设计费服务。A公司承担130万,B公司承担50万,C公司承担80万。B公司和C公司分别转了各自承担的金额给A公司,再由A公司连同自己公司的部分统一转了260万给D设计院,D设计院统一开了一张260万的地方税务局通用网络发票(2011年开具的发票)给A公司。现在2023年,B公司和C公司追A公司要回当时自己承担的金额费用的发票,A公司要怎么解决?#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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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总公司重新做了备案(总分公司做了所得税备案表的汇算清缴科目改成了其他,分公司在异地),分公司需要重新去做备案吗?没有收到税务的电话要做,总公司是税务那边要求去做的。#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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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以签订合同的方式跟医院合作,合同规定医院以后必须在甲企业这里购买医用器材、试剂等医疗用品,而甲企业在医院里面开超市与食堂,医院不支付任何的费用,所有装修费和设备费均由甲企业承担,甲企业也在外面请人装修食堂,花费200万。这一系列的过程没有开具任何的发票,只有和医院的合同。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账呀?#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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