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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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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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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木言
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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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小
没有工资发了是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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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这个各个地区不一样,一般都是当地税务会给的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M老师
股东是公司的,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分红是免税的,再分红到个人股东是需要缴纳20%的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自然人扣缴客户端有个年终奖申报模块 查看全部回复
当出现“上一属期按照六万扣除减除费用,请继续保持或者从1月份开始更正”的提示时,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继续保持 如果上一属期的扣除金额正确且没有变化,选择“继续保持”即可,系统会自动按照之前的设置继续扣除。 从1月份开始更正 如果发现之前的扣除有误,或者需要调整某些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选择“从1月份开始更正”,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为例,操作步骤如下: 1.?切换至1月所属期: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首页将税款所属月份调至本纳税年度1月。 2.?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界面:点击【综合所得申报】,点击【4申报表报送】—【更正申报】。 3.?修改减除费用扣除设置:点击【1收入及减除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点击【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将需要一次性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的纳税人在【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栏次的【否】修改为【是】,点击【确认】。 4.?重新计算税款并发送申报:点击【2税款计算】—【重新计算】,然后点击【4申报表发送】—【发送申报】,完成更正申报。 5.?切换至当前月份并申报:切换到本月所属期,打开【综合所得申报】,核对【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名单内该纳税人在【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栏次选择【是】,完成申报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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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看发票备注栏有没有备注付款方代扣代缴个税,如果有的话,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patience
如果是个税申报数据有误,可以更正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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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收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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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可可
是才入职一个月吗 查看全部回复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需要计提 查看全部回复
可以从1月份开始更正申报,也可从当月开始更正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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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都是劳务费,但税收金额不同税率可能也不相同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可以,经营所得汇算截止到3.31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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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建议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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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发多少申报多少就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曹老师CPA
服务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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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境内公司相关问题的回答: 合理化入账方式 - 规范资金路径:建议公司开设专门的离岸账户用于支付工资等业务,将老板个人离岸账户资金转至公司离岸账户,再从公司离岸账户支付员工工资,使资金流向更清晰,符合财务规范。 - 获取相关凭证:支付工资后,及时从银行获取支付凭证、对账单等,作为入账的原始依据。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也要保存好支付记录和相关交易明细。 - 完善账务处理:根据支付凭证等,在财务账目中准确记录工资支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并详细备注支付对象、期间等信息。 能否按非居民代扣代缴申报 - 判断纳税身份: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台湾居民在大陆无住所且工作地点在台湾,通常属于非居民个人。但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因出差等原因在大陆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且工资不由境内公司负担,则其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需在大陆缴纳个人所得税;若超过90天,则其取得的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在大陆缴纳个人所得税。 - 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若该台湾员工属于需要在大陆纳税的情形,境内公司作为支付方,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申报操作。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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