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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应当在收款的次月申报期内预缴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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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如果是个体户的话是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正常情况下 应该是一致的 你可以看看是什么时间段不一致 往前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许老师
登录医保系统--个人信息-减员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甘老师
可以选按次申报,纳税时间是签订合同的次月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小小
你报税总报6310元吗?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Yan
稍等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绾绾
政策延期了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需要开发票还是什么?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高老师
如果查账征收,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如果核定征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采用按企业销售收入乘上应税所得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是合规的 查看全部回复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因此,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不是指会计年度,可跨年度累计。比如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这连续12个月就是一个判断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是否超过500万的经营期。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 1.?登录电子税务局 → 我要办税 → 开票业务 → 红字发票开具 ? 2.?点 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不要点“需对方确认”的入口) ? 3.?输入原发票代码/号码/日期,查询到那张税号错的票 ? 4.?红冲原因选:开票有误 ? 5.?提交 → 系统自动生成确认单,无需对方确认 ? 6.?确认单通过后 → 直接开红字发票(全额红冲) ? 7.?红票开好后,再开一张正确税号的蓝字票给对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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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余额在第一个主表,留抵税额里面体现 查看全部回复
如果不能重开的话,可以开具负数发票,然后重新开具新的 查看全部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规定,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您可以比照执行。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木言
需要季报,可以零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小福老师
同学 你好,报税前、报税后开具都算在本月哈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夏老师
个体户是一般纳税人,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需要申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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