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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公积金一般是有独立的网站,你搜一下你们当地的公积金门户网站,然后打电话咨询一下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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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增值税、城建税、附加税、印花税等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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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补齐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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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如果你们是按期申报的,可以计提。一般为了准确核算,不管计提和不计提都按照下面的处理:借:税金及附加 dai:应交税费-印花税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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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venus老师
要的,同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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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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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弄错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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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陈米老师
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中: 二、城镇垃圾处理费由缴纳义务人或代征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申报期限和程序按现行规定执行。未按时缴纳的,由税务部门出具催缴通知,并通过涉税渠道及时追缴。 七、缴纳义务人或代征单位原则上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申报缴纳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各地可与其他项目合并申报资料、简并申报流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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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发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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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试试这个减免性质代码0009049901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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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全额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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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地方交契税丶印花税,售地方交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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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问当地社保局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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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已经重新就业但是发放失业金的部门还在发放失业金,劳动者是需要退回多领取的失业金的。这是由于再次就业就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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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你好,不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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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残保金人数按全年12个月的平均人数算;人员工资按实际工资表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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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只有第一种情形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他均从“次月”。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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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直接在社保网站和公积金网站封存这个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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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fei老师
您应该是个人转让股权吧。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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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你说的是五险吧,=基数*缴纳比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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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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