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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而已老师
加工后的铝型材自己用还是卖了?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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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活动板房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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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对,按不动产租赁开票,一般纳税人9%,老项目的话可以适用简易计税5%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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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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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可以扣除的!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9点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和第11点规定:“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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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季度申报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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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有截图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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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登录销售方所属地区的税局官网进行查询,或者拨打当地12366进行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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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不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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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一般线上可以操作的话可以选择邮寄发票,不去大厅,你可以试一试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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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清岚
你们有实际业务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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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您好,是不动产租赁还是有形动产租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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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业务,如果一笔100万的收入,相应的有劳务成本,是需要结转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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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不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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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票上的增值税税额和增值税报税系统有差额,没有关系,这是由于小数点后面保留位数和相加合计数不一至造成的,是客观的. 2、处理方法:纳税申报时按增值税报税系统上的数字填写即可,对自动导入纳税申报表上的数据可以进行修改. 一般纳税人应该按发票的销项税计算,不会有差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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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真实的没有业务发生,相关的项目是可以零申报的,没有什么风险呢,真实就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如果你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不可以用截图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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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隔断是指商品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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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小
服务费一般是你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咨询服务类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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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按照下述文件规定处理后,购买方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同时需要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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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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