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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会计把设备设施按照5年折旧了,每年汇算清缴都需要纳税调整,现在想把它改成10年可以吗?需要走什么流程 考虑什么吗?#其他行业#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设备设施的折旧年限可以从5年改成10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流程方面 1.?评估变更必要性:分析设备实际情况,如技术检测发现设备耐用性高于原估计、设备用途变更导致使用频率或工作条件变化等,确认有足够证据表明原定折旧年限不再合理。 2.?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设备当前使用情况、原折旧年限、拟变更折旧年限、变更原因及对财务的初步影响分析等内容。 3.?填写变更申请表:使用企业内部的固定模板,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4.?内部审批:通常由设备管理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初审,财务部门分析财务影响,税务合规部门(若有)审查税务合规性,对于影响较大的变更,需提交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5.?税务备案或报批:2025年新税法要求企业调整折旧年限时,需向当地税务机关备案或报批,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系统记录更新:审批完成后,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财务系统中更新折旧年限、累计折旧和剩余折旧期等信息,并将审批记录及相关文件归档。 考虑因素方面 - 会计处理:变更后要按照新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对当期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 税务影响: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汇算清缴时无需进行纳税调整。但要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和规定,确保税务合规。 - 审计风险:折旧年限变更可能引起审计关注,企业需准备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说明,以应对审计检查。 - 企业内部管理:要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折旧年限变更的情况,以便于资产管理、成本核算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建立规范的变更流程和管理制度,避免类似变更的随意性。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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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可以代开发票吗?需要什么资料#建筑工程#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如果出租方是企业的,可以自己开发票。如果出租方是个人的可以到税局代开发票!代开发票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如办理的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应向税务机关报送: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2、自然人:(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2)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报送:代理委托书1份、代理人身份证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可不提供)); 3、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如办理的是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应向税务机关报送: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2、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转让取得的不动产: (1)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1份(村委会不再开具房产证明后,对于无法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农村房屋出租的,纳税人应提供出租房屋是否属于自有住房的承诺书。); (2)不动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3、自然人: (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2)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报送:代理委托书1份、代理人身份证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可不提供)); 4、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如果还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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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的发票今年才到,上年没有记账,可以记在今年税前扣除吗?#建筑工程#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不能,但是可以追补到费用发生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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