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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对于补税不足400元的纳税人,可免于办理年度汇算,也就是说如果自然人纳税人补税金额达到400元,那这部分金额可以不用补缴。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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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秦枫老师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3%项目在预缴地全额预缴纳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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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你单位因什么减免印花税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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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如果是舞蹈培训的,那么开生活服务*培训费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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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曹老师CPA
指的是卷烟生产企业向商业企业销售卷烟的价格,不含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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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号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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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企业向农民购买农产品,农民自己不能开发票,企业可以申请 开收购发票 收购发票在电子税务局开具: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收购发票填开”菜单项或导航图上的“发票填开/收购发票填开”按钮 【第二步】进入收购发票填开界面 【第三步】录入商品信息和销售方信息等内容,点击“打印”按钮,进入打印设置对话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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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区分企业或者个体户可以通过名字看,个体户的名字没有公司字眼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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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Harry老师
出口发票上的合同号建议按照报关单上的填写。一般情况下,税局受理出口退税是不会很关注合同号的,企业只要保证报关单数量、金额、规格和发票一致,就不影响企业出口退税。但是由于出口退税属于属地管理,为了保证您能顺利办理退税,建议您和当地税局进一步确认,如果当地税局不受理,您只能申请修改报关单,或者重开发票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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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如果之前没有抵扣,且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就可以。如果之前抵扣了,就不能! 根据(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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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抬头是个人名字的,可以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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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夏老师
按5%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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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把空白发票和税控盘公章等资料带去税务局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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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直接备注股东分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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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不会强制要去退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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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登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查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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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增值税勾选平台认证的进项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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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参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如已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完参保登记、核定缴费数额,应先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再在相应缴费申报期内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模块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 如您按上述规定流程操作后,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时未查询到社保数据,建议您先与社保部门确认是否已将当月社保数据推送至税务机关,如果已经推送,请拨打电子税务局系统运维电话4000912366进行咨询或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扣款。 您的问题已经回复完毕,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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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 (3)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4)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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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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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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