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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如果是真实工资就是5000,那就说工资本来就是5000,所以按照5000申报的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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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通用的有两个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使用。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2、提示:其他省份大部分也是按照50%减免!(具体以当地具体公告为准)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50%幅度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琼财税〔2019〕109 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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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而已老师
你好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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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梦梦老师
你好,不包括的,存货、固定资产等的价值是单独体现在资产负债表相应科目里的,未分配利润是指你的经营利润去掉分配部分的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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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你好 按照规定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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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有效期主要看是否有出新版发票,如果出新版发票的话,旧版的就不能用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5号)第三条规定:“新旧版发票使用时间 套印有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旧版发票只能使用到2018年12月31日。从2019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发票监制章印制的发票,从通告之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止为新旧版发票使用过渡期。”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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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残值一般是公司自己确定的,目前大部分公司都是按照5%计算残值。汽车的折旧年限是最低是4年,可以超过4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和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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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归老师
没有行程单 不能抵扣进项税的。电子发票+行程单才能抵扣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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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入账日期可以等于或晚于固定资产购买日期,但一般不能早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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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易老师
1月是发放工资时间,发放的是12月工资,个税申报所属期是12月,工资是12月,1月19号前要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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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单位缴费基数:一年内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基数为准),按缴费人员的所有员工人数来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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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只要是公司名下的汽车的保险费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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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刘老师
收入减成本费用=利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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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2%手续费返还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一条规定:“‘三代’范围 (一)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二)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三)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企业为股东股权转让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符合相关要求,可以申请手续费返还.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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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短信怎么提醒的呢?是不是统一发送的标准化通知信息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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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亲 收到理赔款,企业已经发生理赔的相关支出。借:银行存款,dai:其他应收款。没有理赔的相关支出,借:银行存款,dai:营业外收入。如果企业已经将理赔支出计入费用,收到保险公司理赔款,冲减之前的费用支出,多余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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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申报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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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Karina老师
你公式是怎么设置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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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所有税种缴纳的合计数额 查看全部回复
答疑老师:patience
用友财务软件正版的可以长期使用,而且是一次购买,后期终生免费使用。但是免费版的不可以保证。用友财务软件免费版的是演示版的,还是破解版的,功能一般,保密性一般,可能不稳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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