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通知:《会计宝免费答疑群》已上线,席位有限,尽快加入
问:A(小规模)从外部资金方C取得资金再借款给B(一般),AB是同法人,本金和利息由B还给A,A再归还给C,C开具了6%利息费用普票给A,这种A和B之间是算关联方的有偿借贷吗?A需要向B开具利息收入发票(专或普?)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如果A确认了利息收入,那A收到C的利息费用发票,A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还是说需要做纳税调增?B取得A的利息费用是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吗?#房地产#
浏览:7366 收藏
电子税务局登记信息查到的国标行业,这个行业税负是多少啊? 属于什么大类啊#房地产#
浏览:7361 收藏
老师好,假如本月采购福利发放给员工,取得专票,不含税金额是100,税额13。 是否可以这么做账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3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30 借:应付职工薪酬 130 贷:银行存款 130 然后对于取得的这张专票,次月的时候在税局系统选择“不抵扣勾选”即可?#房地产#
浏览:7357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