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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一般纳税人采用的一般计税,月末需要按照:销项-进项+进项税转出-已交税款等之后的余额 进行结转。 余额大于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dai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申报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dai银行存款 余额小于零 :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dai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次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会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留抵。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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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二条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和第四条规定:“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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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是不含税的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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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看公司需要,如果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建议取得的发票开专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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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若是相差不大(如相差了一分钱),可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核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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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易老师
调增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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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现行一般纳税人是6%,小规模纳税人是1%,(明年恢复3%)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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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竣工后不是直接相关的金额比较小的,可以直接入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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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流出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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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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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转到对公户中,转完之后正常做账呀 例如a员工微信收款500元,开票时 借:应收账款 dai: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等 转入对公户中 借:银行存款500 dai:其他应付款500元 后知道转入为打印费 借:其它应付款500 dai:应收账款500 或者刚开始就知道是打印费,可以把微信收款记录附在后面直接 借:银行存款500 dai:应收账款500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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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做税务变更的! 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向市场监管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后,应携带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业务。如为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还需提供变更信息的有关材料复印件1份。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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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计入在建工程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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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泥土拌和属于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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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七条规定:“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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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绾绾
金额大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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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真实的,就不会,如果没有这个费用,虚列费用,就属于偷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和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如果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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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要求是应该向业主开具发票的,如果业主确实不要发票,可以作为未开票收入申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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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厚积薄发
外管证全名叫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填制《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2、受理和核发 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受理纳税人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对其《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向纳税人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3、缴销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开具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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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的时候扣除的是七八两个月的房租。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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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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