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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tammy老师
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给对方,让对方开具负数发票交给你们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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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杨老师
可以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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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要是没有核上可以不用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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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谭老师
你要按工资表上的人数来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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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计入外账都要代扣代缴个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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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高老师
检查下附表二对应栏目填写是否正确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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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dy老师
不属于公司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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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金额按照实际开具发票的数填,未开具发票的填到未开票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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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wam
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是两个识别特征。规格是物料下的进一步细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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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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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①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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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一般对这方面差的不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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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就是按政策直接计算的公式,没有其他的公式,要不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直接乘以5%(就是20%*25%的结果)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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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企业是在核算工资时直接扣除了,你们要是单独核算单独缴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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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大约在10%-15%左右 具体的毛利率等水平还要看是什么制造行业。可以去证券网站上查下龙头企业得大概的各项比率分析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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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patience
不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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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有余额不影响资产负债表平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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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附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中包含风力发电新建项目,范围、条件及技术标准为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风力发电新建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共同费用;没有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共同费用的合理分摊比例可以按照投资额、销售收入、资产额、人员工资等参数确定。上述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凡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需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风力发电企业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符合条件的风力发电新建项目可以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公司成立的风力发电企业同时从事不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风力发电新建项目的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期间共同费同。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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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证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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